维护英烈尊严,以检察公益诉讼之名
在台州路桥,抗日名将陈安宝的英雄事迹广为流传。从去年9月开始,路桥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的检察官们一直在为陈安宝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奔波着。英烈保护的检察建议落实得怎么样了?
清明前夕,检察官们再次来到位于路桥区横街镇的陈安宝烈士陵园,开展英烈保护“回头看”工作,切实捍卫英烈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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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检察官一起去了解下吧
2019年9月,在前期线索摸排的基础上,路桥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检察官协同技术人员,对陈安宝烈士纪念馆、安宝广场、烈士陵园进行现场实地走访。调研发现,作为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多处纪念设施存在进一步损毁风险,且部分纪念设施上存在歪曲、丑化革命烈士精神,损害革命烈士名誉的破坏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损害了英烈的荣誉和尊严,破坏了烈士墓庄严、肃穆的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9月30日,我院主动联系相关职能部门,以检察建议方式督促对纪念设施损坏情况进行整改、修复,同时加强管理维护,形成长效保护机制,共同推动全社会形成捍卫英烈荣光的良好风尚。
该案是全省检察机关开展英烈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之一,系路桥区首例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
目前,陈安宝烈士陵园损毁的道路、涂鸦的石碑、漆面剥落的塑像等均已得到妥善修复,陵区整体环境有较大改观,后续扩建提升等工作也在持续跟进。让我们共同维护英雄烈士尊严荣誉和社会公共利益,弘扬革命精神。
●小百科●
陈安宝(1891-1939年),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马院村人,著名抗日将领,国民革命军陆军第29军军长兼第79师师长,1939年5月,在南昌与日军作战中不幸壮烈殉国,后被追晋为陆军上将。1942年12月,作为第一批抗日殉国高级将领入祀国家忠烈祠。1983年12月,民政部正式追认陈安宝为革命烈士。2014年9月,陈安宝名列民政部第一批300名著名抗日英烈和英雄群体名录。
自1995年来,在路桥横街陆续修建了陈安宝将军烈士陵园、安宝广场、陈安宝纪念馆等纪念设施,前来瞻仰、参观者络绎不绝,已成为广大干部群众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基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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